伦敦规划2021⑮ 最智慧的城市也是最可持续的伦敦版蓝天保卫战和碳中和将围绕可持续基础设施展开
发布时间: 2023-12-03 17:19:40    作者:电竞比赛押注平台app


  原标题:伦敦规划2021⑮ 最智慧的城市也是最可持续的,伦敦版蓝天保卫战和碳中和将围绕可持续基础设施展开

  上世纪70年代至今,我国为改善空气质量做出了一系列努力,包括2013年的“大气十条”和2018年的“蓝天保卫战”。近年来,我国空气质量明显提升【导1】。怎么样保持和继续提高现有的空气质量仍然是现阶段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任务。同时,随着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不断加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成了刻不容缓的目标【导2】。作为最早工业化的城市之一,伦敦在上世纪50-60年代也曾面临严峻的空气污染。几十年后,伦敦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面对残存的空气污染问题呢?本篇推送的第一部分将介绍伦敦为改善空气质量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作出的努力。

  新型基础设施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基础【导3】。作为基建大国,我国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向来是重中之重。本篇第二部分是伦敦规划对于伦敦未来的水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包括能源设施、城市热环境、水基础设施、和数字化网络。

  A开发项目应通过针对特定地点、基于地区特色的战略政策,寻求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的机会。

  b).建造任何超过空气质量限制的新区域或延迟当前超过法定限制的区域达到合规的日期;

  b).开发提案应使用设计来防止或最好能够降低对现有空气污染的暴露,并优先解决当地的空气质量上的问题,而后考虑设计后或改造后的缓解措施;

  c).重大开发提案必须与空气质量评估一起提交。空气质量评估应显示开发将如何满足B1的要求;

  d).空气质量重点领域(Air Quality Focus Areas)或被特别易受空气污染影响群众(例如儿童或老年人)使用的地区的开发建议,应使用设计措施将空气污染暴露降至最低。

  C受环境影响评估约束的大型开发提案的总体设计和开发简报应考虑怎么改善整个提案区域的当地空气质量。为此,应提交一份声明,证明:

  2) 将采取哪些措施或设计特点来减少污染暴露,以及他们将怎么来实现这一点。

  D为了减少施工和拆除阶段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开发提案必须展示他们计划如何遵守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并按照最佳实践指南减少建筑物拆除和施工中的排放。

  E当某项开发需要达到空气质量中性标准(Air Quality Neutral)或需满足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的限制时,相关措施应该在当地 (“On-site”)执行。只有在证明当地执行措施不足以达到控制标准,且当易地(“Off-site”)措施能够在开发所在地区提供对应等量的空气质量效益时,易地措施才有机会被接受。

  9.2.1空气污染是伦敦市面临的一个主要的、未满足相关法规的问题。伦敦的空气质量应被明显提升,易感人群对空气污染的暴露应被显著降低。

  9.2.2 伦敦市长致力于将伦敦改造成全世界空气质量最好的主要城市之一。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伦敦不仅将尽快实现相关法规对二氧化氮浓度的要求,还将实现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包含大气颗粒物在内的其他污染物的浓度要求。

  9.2.3 这项政策旨在确保新开发项目都能尽可能的提升空气质量,并减低市民对空气污染的暴露。所有新的开发项目绝不能制造超过法规标准的污染;既有超标地区绝不能推迟规定整改的期限。

  9.2.4 “既有超标地区”在此指代任何污染物超过法定标准及大气颗粒物(PM)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或在标准范围内5%的地区。

  9.2.5 所有主要开发项目都应该在设计和开发之前开展一个初步空气质量评估,并以此评估该地区最显著的污染源、空气污染的影响情况、用地类型和可能的提高空气质量或减少污染暴露的措施。

  9.2.6 在设计过程中,后续评估应持续进行,以确保防止或最小化排放,应包含与周边开放项目的累积效应。

  9.2.7 当评估某项举措对本地空气质量的影响时,应包含来自固定工厂和运输相关的污染。空气质量评估(Air Quality Assessment)中的影响评估应总是包含所有相关污染物。

  9.2.8 影响评估应为决策者提供足够多的信息,使他们全方面了解一切对空气质量有益或有害的影响的程度和地理区域,并让他们可以做出专业的决策、确定这些影响是否合规或可接受。

  9.2.9 虽然达到空气质量中性的标准对控制伦敦区域的空气污染是有必要的,但这并不足以避免所有负面的本地影响。这些影响通常与其他因素相关,比如污染源的地点、排放速率、和开发项目在周围区域中所处的位置和结构。评估和控制这些影响也同样重要。

  9.2.10 对于大部分的小型开发项目,实现空气质量中性标准已经足以满足B1部分设定的标准。然而,当开发项目或其所在区域的特征使空气污染问题尤为要关注,或当当地政策设定了更高的要求时,应开展一个完整的空气质量评估。

  9.2.12单地点项目(Single-site schemes)常被既存城市形态和结构、交通和热网络等制约。与之相反,大范围项目(large schemes),尤其是总体设计,通常有更多的灵活性和更多机会来提升空气质量及减少暴露。空气质量积极方法的开展应因地制宜、考虑项目场地和旁边的环境的机遇。

  9.2.15 当空气质量评估或空气质量积极方法要求执行特定的措施时,应使用规划条例或s106协议来确保这些措施的实施。

  9.2.16 大伦敦管理局(GLA)将持续更新和发表根据对各种现有污染源的详细检验做出的排放源清单,以协助理解开发地点的周边环境。

  9.2.17空气质量重点区域(Air Quality Focus Areas, AQFA)是二氧化氮污染物浓度超过欧盟标准、且有高程度人群暴露的区域。这些区域的空气污染问题不能简单地被全国性、区域性、或本地的措施解决。伦敦现存187个AQFAs(图9.1)。

  9.2.18 空气质量重点区域与空气质量管理区域(Air Quality Management Areas, AQMA)不同。空气质量管理区域是伦敦各区根据模型或测量结果找出的现有超出法定空气质量发展要求限制的区域。针对空气质量管理区域的分析通常更为详细。

  9.2.19 我们要求伦敦各区编著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列出他们为提升空气质量采取的行动。

  9.2.20 空气质量重点区域和空气质量管理区域是由不同的方法确定的,拥有不同的功能。在实际应用中,开发商应同时考虑两种分区方法。

  9.2.21 在某些情况下,开发项目并不能总是满足空气质量中性标准。如果一个开发项目可以证明其已为减少空气污染做了任何可能的努力但仍无法达标,该项目则有可能通过支付额外的费用用于缓解或抵消产生的空气污染。

  9.2.22 即使场地所在地的空气质量已经有了显著提高、空气污染不再超标,开发计划也不应该随意排放使空气质量降低至一个更差的等级。

  9.2.23 后续将发布更多关于空气质量中性标准、以及关于建造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空气污染的指导。

  A主要发展项目应实现净零碳(net zero-carbon)。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在施工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参考以下能源层级(energy hierarchy):

  B主要发展项目应包含详细的能源战略,证明项目将如何利用能源层级实现净零碳。

  C大型开发项目要求当地实现至少超过建筑法规要求35%以上的减排。通过能源效率措施,住宅开发应实现10%,非住宅开发应实现15%。如果明确表明无法在现场完全实现零碳目标,则应在征得自治市镇同意的情况下补全任何不足:

  F开发提案应通过国家认证的单位来进行完整生命周期分析,并证明该项目为降低生命周期碳排放所做的努力。

  9.2.1 伦敦市长致力于让伦敦成为一个零碳城市。如果要在2050年之前实现零碳目标,伦敦的新开发项目要实现本规划中列出的要求。

  9.2.2 新建筑的设计、建造和运营需要遵守能源层级(图9.2)。优先减少能源需求,而后解决供能问题和提倡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技术。减少峰值能耗是减少能源需求的一个重要部分。

  9.2.3 各区应确保所有的开发项目最大化当地太阳能技术主导的电热生产、使用创新建筑材料和新兴技术。

  9.2.4 伦敦市从2016年10月起就实行了住宅开发项目的零碳目标。本规划将将此目标推广到所有主要非住宅开发项目。

  9.2.5 为达到零碳标准,开发项目需实现至少35%超出建筑法规的减排要求。这个标准将不断增加。

  9.2.6 伦敦市长了解现有的建筑法规所规定的碳排放标准是过时的、并将为开发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在更新的能源规划指导发布之前,我们将制定一套过渡期指导。

  9.2.7 开发项目需实现超出能源效率措施(energy efficiency measures)L部分规定的减排量。住宅和非住宅开发项目应分别实现至少10%和15%高于L部分的标准。

  9.2.8碳排放抵消费用(carbon offset price)将被持续更新。新开发项目应尽可能接近当地零碳,而不是依赖支付抵消费用。

  9.2.9 伦敦市长将通过提供设定碳排放抵消基金的早期建议和协助制定选择项目的标准,来为各区提供支持。这将帮助确保碳排放抵消基金有效且统一的实施。

  9.2.10 零碳发展要求对能耗和排放的全面监控。大型开发项目应监测并汇报能源使用情况。

  9. 2.11 随着运营碳排放目标的不断严格,运营碳排放在开发项目生命周期中的占比将不断减少。因此,为全面认识一个开发项目的气候影响,需开展一个全面的生命周期分析。

  9.2.12 伦敦市长将发布更多可持续设计和建造相关的规划指导、并将定期更新大型开发项目的能源战略的制定指导。我们鼓励各区善用能源战略。

  A各区和开发商应尽早与相关能源公司和机构合作,确定大型开发提案(如机会区、城镇中心、其他增长区或重要新开发区)产生的能源和基础设施需求。

  B应为大型开发地点(例如A部分中概述的地点和其他机会)制定能源总体设计,以建立最有效的能源供应选择。

  1) 确定能源基础设施的必要性和合适的地点,包括能源中心、能源储存和现有基础设施的升级。

  E供热网络应达到与 CIBSE/ADE 实践规范CP1的标准相当的一级、二级和三级系统的实践设计和规范标准。

  9.3.1 市长将与各区、能源公司和主要开发商合作,促进伦敦能源系统(能源生产、分配、储存、供应和消费)的及时有效发展。

  9.3.2 伦敦是国家能源系统的一部分,目前大约 95% 的能源来自大伦敦区域边界以外。到2050 年实现市长的零碳目标需要改变个人会使用和供应能源的方式。伦敦需要从依赖天然气作为主要能源,转向更加多样化的低碳和零碳能源,包括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和二次热源。

  9.3.3 伦敦现有的许多热网络都是围绕热电联产(CHP)系统发展起来的。然而,由于国家电网电力脱碳,燃气发动机热电联产的碳节省现在正在下降,并且慢慢的变多的证据说明其对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现有网络将需要制定脱碳计划,以便到 2050 年实现零碳。

  9.3.4 在可行的情况下,开发项目应连接到现有的热网。新的和现有的网络应包含与英国的 CIBSE/ADE 实践规范 CP1 或同等机构中规定的那些标准相当的实践设计和规范标准。市长确定了热网优先区域,可在伦敦热图网站上找到。

  9.3.5 对于在热网优先区域内提议的超出现有热网的开发,应设计供热系统以促进具有成本效益的未来连接。

  9.3.6 市长还支持为新系统和现有系统开发低温网络,因为这样做才能够经济高效地利用低品位余热。

  9.3.7 本政策中的低排放热电联产是指那些氮氧化物排放极低的技术。预计燃气发动机 CHP 不会与当前可用的技术相匹配。关于适合使用低排放 CHP 的情况及要哪一些额外排放监测的更多详情信息将在进一步指导中提供。

  9.3.8 开发提案应增加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和二次能源的使用,包括太阳能光伏、热泵、太阳能热,风能、水电、新的低碳和零碳技术。

  9.3.9电力对于任何现代城市的运作都是必不可少的。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增长,伦敦的需求预测将增加。然而许多地区的电网和变电站已达到或接近容量,尤其是市中心。市长将与电力和热力行业、各区和开发商合作,确保适当的基础设施到位并整合到更广泛的智能能源系统中。

  9.3.10 伦敦的天然气需求在过去几年一直在下降,自2000年以来下降了25%,159预计这一趋势将继续。

  9.3.11 Cadent Gas和SGN运营着伦敦的天然气分销网络。两家公司都在实施重要的储气罐退役计划,以较小的气体减压站取而代之。

  9.3.12 包括能源中心在内的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将需要土地。这些中心可以捕获、储存、以及产生能量。有效储存和生产能源的能力能够更好的降低整体能源消耗,减少高峰需求,并将更高水平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整合到能源系统中。

  A开发提案应通过设计、布局、方向、材料和绿色基础设施的纳入,最好能够降低城市热岛的不利影响。

  B主要开发项目应通过能源战略展示它们将如何根据以下冷却等级减少内部过热和对空调系统的依赖:

  1) 通过定向、遮阳、高反照率材料、开窗、隔热和提供绿色基础设施,减少进入建筑物的热量;

  3) 通过暴露内部热质量(译者注:即建筑内部储存的热量)和高天花板来管理建筑物内的热量;

  9.4.1 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一直增长的人口、城市化和城市热岛效应给伦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热风险。伦敦一定要使用上述冷却等级管理新开发项目中的热风险。

  9.4.2 在管理热风险方面,伦敦的新开发项目面临两个挑战——需要确保伦敦不会过热(城市热岛效应)和需要确保单个建筑物不会过热。绿色基础设施能够最终靠遮蔽屋顶表面和蒸腾效应来减轻这种影响。发展提案应纳入符合政策G1和G5的绿色基础设施。

  9.4.3 建筑规划设计的许多方面都可能会导致过热风险的增加,如高比例的玻璃、建筑物气密性的增加、单向住宅等,通常应根据政策D6避开使用。有许多低能耗措施能减轻过热风险。这些包括遮阳、建筑朝向和太阳能控制的玻璃。

  9.4.4 应第一先考虑被动通风,并在确定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时考虑外部噪音和空气质量。空调系统的使用增加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些系统要大量的能源,并且在常规操作下会排出热空气。如果主动冷却系统(例如空调系统)不可避免,则应设计这些系统以重新利用它们产生的废热。预计未来的区域供热网络将由建筑冷却系统等废热源提供热量。

  9.4.5 英国建筑服务工程师学会 (CIBSE) 制定了评估和减轻新开发项目过热风险的指南,这些指南也适用于翻新项目。

  B发展计划应当为供水安全做贡献,促进改善供水基础设施。要及时、有效、可持续地进行,并考虑到能源消耗。

  1) 利用规划条例(Planning Conditions)最好能够降低自来水的使用,要符合建筑规例(住宅发展)的规定,使自来水用量控制在每人每日105升或以下;

  2) 在“Wat 01”160水类别或同等水类别方面,至少达到BREEAM极好标准(商业发展);

  2) 支持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投资,以适应伦敦的增长和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的影响。各区应与泰晤士水务公司合作,满足当地废水基础设施的要求。

  F对于有一定洪水风险或水资源基础设施能力不够地点,应在早期阶段通过综合水资源管理战略提供发展计划和建议。

  9.5.1 伦敦人平均每人每天消耗149升水,比全国中等水准高出8升水。所有为伦敦供水的公司都位于严重缺水地区。在2006年和2012年期间,伦敦实施了用水限制。市长将与水务行业合作,防止伦敦今后要求达到这样的限水水平。

  9.5.2 避免最严格的用水限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确保减少渗漏和尽可能有效地用水。

  9.5.3 尽管提高了用水效率,减少了渗漏,但水务公司预计,对水的需求仍将增加。供应安全应当被保证。就需要继续监管需求预测,并在空间和基础设施规划制度一致使用人口数据的基础上进行预测。

  9.5.4 泰晤士水务公司通过水资源管理规划程序,制定了其首选的战略供水方案,包括一个潜在的新水库、污水再利用、水转移和新的地下水来源。

  9.5.5 对供水网络采取战略性措施,以确保未来水资源的弹性,特别是及时规划新的战略性水资源。

  9.5.6 水务公司资本预算的短期性限制了基础设施投资。为了最好能够降低浪费,改善供水基础设施时应考虑更换老化的主干水管。

  9.5.7 在需要大量投资的情况下,为易受伤害的用户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和帮助,特别中重要的是免受水费上涨的影响。

  9.5.8 关于废污水处理和改善水环境,应通过泰晤士河流域管理计划和汇水合作伙伴编制的汇水计划来维持水框架指令(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的要求,证明为以下目的规划的发展:

  1) 不会危及泰晤士河流域管理计划达到“良好”状态的目标,或导致水质恶化;

  9.5.10泰晤士河潮汐隧道(Thames Tideway Tunnel)正在建设中,它将大大改善泰晤士河的水质。可持续排水措施在排水能力有限的地区很重要。泰晤士水务公司正在对排水和废水管理进行长期规划。其“伦敦2100计划”将确定最适当的战略,以确保伦敦的排水和废水系统能够以最可持续的方式满足伦敦未来80年的需求。

  9.5.11 由于排水沟连接不当,伦敦的支流受到严重污染。发展建议应采取行动,最好能够降低误接的可能性。

  9.5.12 发展计划和建议应表明,它们已考虑到在战略上或当地汇水地点与水有关的限制和提供水基础设施的综合解决机会。与绿色基础设施的规划相结合能带来更多的好处。

  9.5.13 一个由伦敦水务部门代表组成的水务咨询小组已经成立,为市长提供相关建议,并共享关于首都水资源和洪水风险管理问题的信息。

  图9.4注:泰晤士水务公司在伦敦开发了一个排水和排水沟模型,以评估废水流量。该模型将排水管或下水管道的理论容量与两年一次降雨期间管道目前接收的废水流量进行了比较。该模型的输出可以被可视化为“热力图”,在战略规模上突出显示的地方,有更高(绿色)或更低(红色)的能力接收额外的流量。“绿色”区域并不代表不需要额外的排水基础设施。该模型没考虑废水如何通过该网络,因此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绿色”区域将流入“红色”区域,因此,上游流量的增加将加剧下游汇水区的性能。地图上的阴影区域显示的是排水沟系统的部分,通常是综合排水沟,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它们同时收集废水和地表水流动的功能。

  1) 确保为新开发项目的所有最终用户提供足够的管道空间,用于全光纤连接基础设施,除非一个负担得起的1GB/s能力的连接可供所有终端用户使用;

  2) 满足移动互联互通发展所产生的预期需求;3) 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减少周边地区的流动通讯;如果这项举措无法实现,任何潜在的减排都需要缓解;

  4) 支持有效利用屋顶和公共区域(如街道家具和垃圾箱),以容纳设计良好、位置合适的可移动数字基础设施。

  B发展计划应支持全光纤或等效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应关注连接方面存在差距和数字接入障碍的领域。

  9.6.1 提供数字基础设施对于发展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伦敦应当成为世界领先的技术中心。

  9.6.2 目前,在这个领域,伦敦的能力受到一系列问题的限制,包括光纤的可用性和传输速度。行业监管机构英国通信管理局(Ofcom)公布了如图 9.5所示的基于的数字连接覆盖范围数据,但所收集的数据的实用性存在一些限制。

  9.6.3 应该在整个首都推广更好的数字化连接度,重点是能力、可负担性、安全性、弹性和提供适当的电力供应。

  9.6.4 鉴于数字技术的快速变化,需要一种灵活的发展方式来支持创新和选择。2010年建筑法规要求建筑物必须配备至少30MB/s的连接速度,而全光纤或其他高级基础设施可以实现1GB/s。开发者应该确保开发方案能够为所有终端用户更好的提供这种级别的连接。还应建立机制,使未来基础设施能够进一步升级。

  9.6.5 发展建议亦应表明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均可使用流动连通度,而不应对邻近建筑物的数字化连接造成不利影响。

  9.6.7 对某些类型的开发(如商业),可能会适用关于通信访问和安全的特定要求。

  9.6.8 市长将与网络运营商、开发商、议会和政府合作,制定指导方针并分享良好的实践成果,在各区和开发商中,提高对于有效提供数字化连接性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并支持政策要求的完成。

  9.6.9 数字互联在收集、分析和共享建筑和自然环境性能数据方面支持智能技术,这一些数据包括水和能源消耗、废物、空气质量、噪音和拥堵等。